按照《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制度》规定,现对《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中《整改措施清单》年第11项、第47项,《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中《整改措施清单》年第17项、第18项整改问题进行公示。年第11项反馈问题:省有关部门没有按照《黑龙江省“三供两治”项目建设考核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对未完成任务的七台河市、抚远市及兰西县等5县(市)实施约谈问责。责任单位:省住建厅。整改时限:已完成整改。整改目标:严格落实《黑龙江省“三供两治”项目建设考核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实施约谈。年第47项反馈问题:年以来,中央财*陆续拨付专项资金16.4亿元支持全省建设个无害化处理项目,但截至目前还有34个项目没有建成,21个建成项目仍未投运。责任单位:省住建厅。整改时限:年底。整改目标: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,已建成未投运垃圾处理场要全部完成整改并投运。重点推进延寿县、甘南县、抚远市、集贤县、鹤岗市、肇东市、海伦市、兰西县、望奎县、漠河县和塔河县等11个市、县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。年第17项反馈问题:针对中央财*资金支持的个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有34个没有建成、21个建成未投运的问题,整改方案明确提出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整改责任部门,工作推进缓慢,对整改任务底数不清,摸底排查工作不实,34个未建成项目只排查出11个,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,导致整改工作严重滞后,“回头看”进驻时仍有13个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没有建成、3个项目虽已建成但仍未投运。责任单位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、伊春市、绥化市、大兴安岭地委、*府(行署)。整改时限:年底。整改目标:齐齐哈尔碾子山区,肇东市、海伦市、兰西县,伊春市新青区、朗乡林业局、红星区、金山屯区、乌伊岭区、西林区、友好区,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、呼中区等13个未建成垃圾处理场建成并投入试运行;尚志市、克山县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3个已建成未运行垃圾处理场投入试运行。年第18项反馈问题:根据有关考核办法,对没有按时完成“三供两治”(供热、供水、供气、污水治理、垃圾治理)任务的市(县),应实施约谈问责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虽然进行了督办、约谈、通报,但实际上并没有压紧压实责任,肇东市、海伦市、兰西县垃圾处理场直到“回头看”进驻时仍未建成投用。责任单位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绥化市委、市*府。整改时限:年底。整改目标:以问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,海伦市、肇东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投入试运行。完成情况:年第11项、年第18项问题属执法考核类问题,已履行责任追究程序,并完成项目建设;年第47项、年第17项问题属项目建设类问题,截至年底,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34个没有建成、21个建成未投运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。如对以上整改情况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,并请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。(采取邮寄方式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)公示时间:年3月12日至年3月19日,共5个工作日。受理部门: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管理监督处联系人:王松鹤电
话:-地
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号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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